
上海海事發布10條舉措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2020-03-03 10:55:00
來源:中新網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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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要說
近日,上海海事局對外通告,在前期實施相關舉措的基礎上,再推出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復工復產十項服務舉措。
一、簡化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辦理手續。在上海海事局原有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基礎上,免除企業申請人提交身份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的義務,無需再提交該項證明材料的《告知承諾書》。
二、延期繳納規費。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港口建設費繳納義務人在法定期限內繳款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延期繳納,依法準予延期繳納費用的,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
三、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對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違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實施清單式管理,免予行政處罰。確需處罰的,推行遠程自助處罰。在法定期限內繳納罰款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延期,免予收繳滯納金。
四、服務水上重大工程建設。在建涉水工程因疫情原因造成水上水下活動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及時續辦的,但相關施工條件、環境等要素未發生變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并滿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其持有的水上水下活動許可證有效期自動延期至疫情結束。
五、推行“遠程監管”新模式。涉水工程現場檢查、船舶現場監督檢查、船舶安全檢查、危防現場檢查、航運公司監督檢查采用無人機、電子巡航等遠程監管方式。一般等級以下的事故,不存在可能影響船舶航行安全的,可采取電話、視頻等方式實施遠程調查。
六、修復信用信息。對于因參與疫情防控和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出現失信行為的企業、船員,幫助其修復信用信息。
七、推行船員在線培訓考核。推行船員適任證書知識更新線上培訓和考核全覆蓋,便利疫情期間船員證件及時換發,減少船員費用支出。
八、推行“無接觸”政務服務。企業和船員可通過海事“一網通辦”平臺進行相關業務申辦和繳費,實現全流程網上“無接觸”辦理。
九、推行政務服務“郵寄辦”。對于必須提交書面材料的,申請人可通過郵寄提交,行政審批結果材料通過郵寄送達。
十、開辟“綠色通道”保障重點物資運輸暢通。采取優先進漕、錨泊和靠離泊等措施,重點保障防疫物資和電煤、油品、液化天然氣、糧食、礦石、集裝箱等生產生活物資運輸暢通。
